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并结合中心课程实际,现将清明节假期中心各地活动中心、发展中心、城北分中心、滨江分中心、家门口青少年宫(社区教学点、高校教学点等区域线上线下课程安排通知如下。

   1.4月4日(周)至6日(周)不安排课程。

   2.其他时间课程照常。

注:特殊情况以任课老师的通知为准,所在部门负责协调管理。